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资金和农村环境整治专项资金的通知》(晋财建二【2020】216号),大同市生态环境局申请市财政局《关于分配2020年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第一批)的函》(同环函【2020】41号),大同市财政局以《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第一批)的通知》(同财建【2020】26号),将2020年中央大气污染防治(第一批)专项资金3020万元,下达市级有关单位及有关县区财政局,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要求,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资金使用分配情况详见《大同市2020年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第一批)分配项目汇总表》。
附件:大同市2020年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第一批)分配项目汇总表
大同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