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0年全省农村“煤改气”工程质量安全和运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第398号)
晋建质函〔2020〕398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局,山西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央驻晋建筑施工企业:
现将《2020年全省农村“煤改气”工程质量安全和运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4月3日
2020年全省农村“煤改气”工程质量安全和运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农村“煤改气”工程质量安全和运营安全管理,结合我省农村“煤改气”工程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压实住建部门行业监管责任,督促企业严格履行建设管理程序,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教育培训,进一步提高农村“煤改气”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和运营安全管理。
二、整治内容
(一)各方责任主体履职情况
1.监管部门履职情况
主管部门农村“煤改气”工程质量安全和运营安全监管责任落实情况,督促农村“煤改气”工程参建各方主体严格履行建设管理程序情况,农村“煤改气”工程监督方案和监督计划制定、执行情况等。
2.建设单位首要责任落实情况
建设单位建立健全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体系情况,配备专职管理人员情况,依法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依法依规办理施工许可与质量安全监督手续情况以及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情况。
3.其他各方参建单位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单位(机构)等各方主体落实质量安全责任、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隐患排查治理、单位资质等级和人员持证上岗等情况。勘察、设计单位按照国家燃气行业相关技术规范要求编制勘察设计文件情况;施工单位按照《山西省农村“煤改气”工程技术导则(试行)》等标准规范制定专项技术施工方案,配备专职质量安全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管理情况;监理单位依法制定监理规划和监理细则,查验施工单位和人员相应资格,审核施工方案情况;检测机构依照相关技术标准规范,对涉及管道和设备质量安全的试件以及有关材料进行检测情况。
4.供气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农村“煤改气”供气企业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情况,运行安全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煤改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重点整治燃气新用户是否安装使用灶具连接不锈钢波纹软管、灶前燃气自闭阀门和带有自动熄火保护装置的燃气灶具;架空燃气管线与电线间距不足,引入管未加装防撞设施,私改乱接燃气,用户室内燃气、炉火双火源同时使用,卧室、浴室与燃气用具安装区不隔离,燃气用具与电线安全距离不够等设施不符合标准规范等情况。
(二)国务院“煤改气”专项督查问题清单整改情况
2018年国务院“煤改气”工程质量安全暨确保群众温暖过冬专项督查组就太原市、晋中市、临汾市提出的问题清单整改情况。
三、时间安排
(一)部署启动阶段(2020年4月10日前):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结合本地区农村“煤改气”工程实际情况,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进行安排部署,并将工作方案于4月10日前报送我厅。
(二)自查自纠阶段(2020年4月11日至4月30日):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指导、督促辖区内农村“煤改气”工程参建各方贯彻落实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有关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
(三)集中检查阶段(2020年5月1日至6月15日):在工程参建各方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对方案贯彻情况和整治措施落实情况进行重点检查。省厅将采取“双随机”抽查方式进行督查;各市对县(市、区)所属在建项目进行抽查,抽查率不低于30%;各县(市、区)对所属的在建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同时,省厅将加强对各市“煤改气”工程建设安全、运营安全的调研指导。
(四)总结分析阶段(2020年6月16日至6月30日):各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对本地区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分析,形成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告,并于6月26日前报送我厅。我厅将结合各市专项整治和省级督查情况,对全省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通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充分认识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落实责任,精心安排,认真部署,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专项整治工作的重点、步骤和要求,并认真组织实施。
(二)规范执法,严格检查。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执法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现场提出处理意见,严格落实执法措施,力求尽快消除问题隐患;对重大问题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逐项销号,并责令相关企业负责紧盯死守,坚决防止发生事故。
(三)落实责任,严肃问责。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对主体责任不落实、自查自改不认真、隐患整治不彻底的企业,要通报批评,依法依规从重处罚。对监管责任不落实、工作组织不得力、监督执法不严格的,要严肃追究相关监管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质安处:张 艳 0351-3580074 sxzlaqc@126.com
城建处:张学帅0351-3580179 chengjianchu2005@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