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扶持!上海市采用浅层地热能每平方米补贴55元

   日期:2020-03-26     浏览:246    评论:0    
核心提示:近日,记者从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获悉,上海市住建委会同市发改委和市财政局重新修订出台了新的《上海市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示范项目专项扶持办法》(沪住建规范联〔2020〕2号),进一步推进上海市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的相关工作。本次修订对建筑节能领域示范类型进行了梳理,将既有建筑外窗或外遮阳节能改造整合

近日,记者从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获悉,上海市住建委会同市发改委和市财政局重新修订出台了新的《上海市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示范项目专项扶持办法》(沪住建规范联〔2020〕2号),进一步推进上海市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的相关工作。

本次修订对建筑节能领域示范类型进行了梳理,将既有建筑外窗或外遮阳节能改造整合融入各类建筑节能示范,形成新建超低能耗建筑、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和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三种建筑节能示范类型。新修订的《上海市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示范项目专项扶持办法》新增加了新增超低能耗建筑示范项目重点扶持、调整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补贴方式。

上海市鼓励利用太阳能、浅层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与建筑一体化的居住建筑或公共建筑。对于符合可再生能源与建筑一体化示范的项目,采用太阳能光热的,每平方米受益面积补贴45元;采用浅层地热能的,每平方米受益面积补贴55 元。

浅层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应用将在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领域发挥积极作用。上海对符合绿色建筑示范的项目,二星级绿色建筑运行标识项目每平方米补贴50元,三星级绿色建筑运行标识项目每平方米补贴100元。符合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示范的项目,居住建筑每平方米受益面积补贴50元;公共建筑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20%及以上的,每平方米受益面积补贴25元;公共建筑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15%(含)至20%的,每平方米受益面积补贴15元。

本次修订还进一步完善专项资金审核程序。针对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示范项目,本次修订要求补贴资金不得超过项目投资总额的30%,并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财务审计,审计费用由市节能减排专项资金支出。同时本次修订还将原办法中单个项目补贴金额最高1000万元、600万元两档统一为单个最高补贴600万元。

上海市浅层地热能开发利用空间广阔,数据显示,上海市浅层地热能适宜区和较适宜区面积约为6765平方公里,占上海市陆域面积的99%。另外,上海地下岩土体温度适宜,平均值为19.0-20.5℃,处于地源热泵技术制冷和供暖最佳范围。

为规范地源热泵行业规范发展,近年来上海市编制发布了诸多技术规程,包括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地源热泵工程技术规程》、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浅层地热能监测技术规程》、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测试评价标准》等规范标准。

加强浅层地热能关键技术研究、人才培养、交流合作和成果推广是促进行业快速发展的重要举措。2017年12月,中国地调局浅层地温能研究与推广中心上海浅层地热能发展研究中心挂牌成立,同期国内首个地热能资源开发利用信息平台上线。2019年4月,上海浅层地热能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挂牌成立。

下一步,上海市浅层地热能发展将进一步创新开发利用模式,加强全过程管理,深入开展技术创新,推动科技成果产业化,提升信息服务能力,全面促进上海市浅层地热能资源的合理有效利用。同时加强在产业智能化升级、长三角地热资源利用及人才培养服务等领域的务实合作,共同探寻能源、环境和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最佳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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