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20万!河北新河县2020年农村气代煤电代煤招标

   日期:2020-03-18     浏览:308    评论:0    
核心提示:河北新河县2020年农村气代煤电代煤,招标人为新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上级专项资金及县财政配套资金,不足部分由农户自筹,出资比例为/。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新河县2020年农村气代煤电代煤项目一期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项目规模一标段:气代煤(燃气壁挂炉)8

1.招标条件

项目为新河县2020年农村气代煤电代煤项目一期,招标人为新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上级专项资金及县财政配套资金,不足部分由农户自筹,出资比例为/。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新河县2020年农村气代煤电代煤项目一期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

一标段:气代煤(燃气壁挂炉)8400000元

二标段:电代煤(太阳能+电辅助)6307400元

三标段:电代煤(太阳能+电辅助)5940800元

四标段:电代煤(太阳能+电辅助)6551800元

建设工期:30日历日

标段划分:4个标段

招标数量

一标段:燃气壁挂炉3000台

二标段:太阳能+电辅助671台

三标段:太阳能+电辅助632台

四标段:太阳能+电辅助697台

技术规格:详见招标文件

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交货期:接到甲方交货通知之日起30日历日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一标段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商,须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国内产品具备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与本次采购内容相适应的生产范围)取得年限3年以上,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证书,所投产品必须具有产品责任险(保单)且在有效期内;二至四标段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商,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有效营业执照,具有相关产品CCC产品认证证书或CQC产品认证证书,所投产品必须具有产品责任险(保单)且在有效期内资质,无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3月18日00时00分至2020年3月24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新河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60.6.214.41:8082/#/)(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B)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4月8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新河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60.6.214.41:8082/#/)(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昂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新河县振堂路中段北侧          

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槐安西路107号

联系人: 付文良 0319-4752750                                           

联系人: 吴静娜 0311-66563220

原文链接

http://www.hebpr.gov.cn/hbggfwpt/jydt/003001/003001002/003001002001/20200317/424529090159091712.html 

信息来源:新河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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