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发布关于印发山西省2020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遴选绛县、襄汾县、乡宁县、和顺县、阳高县、壶关县、神池县、代县、孝义市等9个县(市、区),作为国家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推进综合利用率达90%以上或比上年提升5个百分点,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县域秸秆综合利用典型模式。
通知要求,推进秸秆燃料化利用。抓住山西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契机,围绕北方地区清洁取暖,在适宜地区推广秸秆“打捆直燃集中供暖”模式,引导农村乡镇机关企事业单位、中小学校及洗浴、粮食烘干等经营场所燃煤锅炉改造,打造一批秸秆打捆直燃集中供暖试点。积极扶持以秸秆为主要原料的秸秆天然气、沼气工程、生物质发电和秸秆固化成型燃料加工,推广秸秆生物质能清洁取暖炉具。
通知全文如下: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关于印发山西省2020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农业农村局、厅属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0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根据农业农村部科技教育司《关于开展秸秆综合利用2019年度工作总结暨做好2020年度工作的函》精神,我厅编制了《山西省2020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有力有序推进,按照时间节点报送相关材料,确保2020年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联系方式:
张文喜 0351-8235097 sxsnytkjc@163.com
武铁平 0351-4046612 stznyk@163.com
附件1:山西省2020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
实施方案
为全面推进全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提升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水平,改善农村生态环境,促进农业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根据农业农村部科技教育司《关于开展秸秆综合利用2019年度工作总结暨做好2020年度工作的函》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部署和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促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止露天焚烧的决定》,以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为抓手,推动秸秆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基料化和原料化利用,加强试点示范,完善扶持政策,拓宽利用渠道,创新工作方法,形成政府、企业与农民三方利益链接机制,推动形成布局合理、多元利用的产业化发展格局。
二、工作目标
建设9个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重点县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0%以上或比上年提升5个百分点,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县域秸秆综合利用典型模式;进一步总结提炼适合我省应用的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建立全省秸秆综合利用主要技术清单;激发秸秆还田、收储运、离田加工利用等环节市场主体活力,健全完善秸秆收储运体系,全省秸秆综合利用率较上年稳步提升;加强农作物秸秆资源台账建设,夯实秸秆综合利用科学决策基础。
三、工作重点
(一)编制年度实施方案
各地根据2019年秸秆综合利用工作进展和区域实际,加强对本区域秸秆综合利用的规划研究,以基本实现全量化利用为目标,编制2020年度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细化实化目标任务、具体安排和责任分工,确保圆满完成年度工作任务。各市于3月31日前报送将市级实施方案,12月10日前报送市级工作总结及下年度工作计划。
(二)建设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
遴选绛县、襄汾县、乡宁县、和顺县、阳高县、壶关县、神池县、代县、孝义市等9个县(市、区),作为国家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整县推进秸秆综合利用试点,打造全省秸秆综合利用的“样板县”。各重点县要因地制宜确定秸秆利用方式,优化秸秆综合利用结构,切实做到技术措施有用、工作措施有效、管理措施有力、持续运行有保障,推动县域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或比上年提高5个百分点。各重点县要认真总结凝练政策措施、工作措施、技术措施等方面的经验做法,形成1套配套政策强、工作力度大、技术支撑好、服务组织多的县域秸秆综合利用典型模式。各重点县12月10前报送重点县工作总结和县域典型模式材料。
(三)持续推进秸秆综合利用
一是推进秸秆肥料化利用。推动机械化秸秆直接还田,按照区域气候、种植特点及作物种类,采用秸秆粉碎旋耕还田、粉碎深翻还田、秸秆免(少)耕保护性耕作等,并结合深松整地、病虫害综合防治等农艺措施,提高直接还田水平和质量。在晋中、晋南相对高温多雨地区推广秸秆粉碎旋耕还田模式,在晋北干旱冷凉地区推广秸秆粉碎深翻还田模式,同时因地制宜推广秸秆覆盖还田、腐熟还田、堆沤还田技术。结合畜禽粪污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行动,鼓励和支持大型畜禽场或有机肥生产企业购置秸秆处理和生产有机肥装备,建设秸秆有机肥生产线,扩大秸秆制作有机肥消纳量。
二是推进秸秆饲料化利用。积极推进“粮改饲”,推广种植青贮玉米品种,推广秸秆青(黄)贮、压块、膨化、揉丝等秸秆饲料技术,提升优质秸秆饲料供给能力,鼓励畜禽养殖场(户)、饲料加工企业利用秸秆生产优质饲料,不断扩大秸秆饲料化利用规模,促进草食畜牧业发展。
三是推进秸秆燃料化利用。抓住山西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契机,围绕北方地区清洁取暖,在适宜地区推广秸秆“打捆直燃集中供暖”模式,引导农村乡镇机关企事业单位、中小学校及洗浴、粮食烘干等经营场所燃煤锅炉改造,打造一批秸秆打捆直燃集中供暖试点。积极扶持以秸秆为主要原料的秸秆天然气、沼气工程、生物质发电和秸秆固化成型燃料加工,推广秸秆生物质能清洁取暖炉具。
四是推进秸秆基料化和原料化利用。支持引导企业、专业合作社、种植大户积极发展以玉米、小麦秸秆为主要原料的食用菌规模化生产,发展以秸秆为主要基料的育苗基质生产,扩大秸秆基料化利用规模。鼓励发展以秸秆为主要原料的造纸、新型建材、复合材料、降解膜、餐具等加工产业,延伸秸秆原料化利用产业链条,提高秸秆高值化、产业化利用水平。
(四)积极培育市场主体
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原则,以秸秆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利用为重点,支持一批秸秆综合利用龙头企业发展,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加快推进秸秆综合利用产业结构优化和提质增效。培育一批秸秆收储运社会化服务组织和培训一批专业化人才,依托秸秆利用企业(合作社),农机专业合作社、集体经济组织、种养大户等构建县域全覆盖的秸秆收储和供应网络,逐步形成市场化的秸秆收储和供应能力。
(五)加强秸秆资源台账建设
秸秆资源台账是各级生态文明考核的重要数据支撑。各地参考更新后的秸秆草谷比和可收集系数,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以县为单元继续做好2019年度秸秆资源台账建设,摸清资源底数,掌握利用情况,搭建国家、省、市、县四级秸秆资源数据共享平台,为各级政府制定秸秆综合利用政策、规划布局、产业发展等提供数据支撑。各县于3月31日前通过秸秆资源台账系统平台提交秸秆资源台账数据,各市于4月15日前提交秸秆资源台账数据。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人民政府是秸秆综合利用的责任主体。各地要提高认识,落实秸秆综合利用主体责任,将秸秆综合利用作为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的重点工作和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成立由政府分管负责同志牵头的秸秆综合利用领导机构,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层层压实责任,形成工作合力,真正建立政府主导、齐抓共管、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各地农业农村部门要将秸秆综合利用纳入年度农业农村重点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加强监督考核,确保年度目标的顺利实现。
(二)加大政策扶持。认真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促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止露天焚烧的决定》,推动地方落实财政投入、税收优惠、金融信贷、用地、用电、运输“绿色通道”等优惠政策措施。持续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强化政策资金导向作用,吸引社会资本投入,整合涉农资金加大向秸秆还田、收储运、加工利用等方面的倾斜支持力度,进一步提高秸秆资源化利用水平。
(三)创新工作机制。探索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与秸秆综合利用挂钩机制,稳妥推进补偿制度创设工作。建立健全秸秆资源台账管理制度,把秸秆资源台账数据作规划方案制定、政策补助资金发放、目标考核的重要依据。加强检查督导,强化考核结果应用,建立健全激励和责任追究机制。
(四)强化技术支撑。依托国家现代产业技术体系和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农科教结合,产学研一体化。省秸秆综合利用技术专家组加强对全省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技术指导,指导重点县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实地开展技术服务,总结凝练县域秸秆综合利用模式。各市县要结合实际,成立技术专家组,深入开展技术指导培训,注重总结适合当地的秸秆直接还田和离田利用技术规程,凝练相关技术内涵、特点、操作要点、适用区域等,形成区域秸秆综合利用主要技术清单。
各地要结合有机旱作农业、农业生产托管、生态循环农业、有机肥替代化肥、机械化秸秆粉碎还田等项目,因地制宜建设秸秆综合利用示范片(区、点),集成展示和推广各类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和农机具,促进先进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和农机具普及应用。
(五)广泛宣传引导。高度重视宣传引导工作,按照“分区域、分作物、分层级”的思路,开展技术政策培训、示范观摩、现场交流活动,提升基层专业化水平。及时挖掘秸秆综合利用的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介以及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多渠道、多角度、全方位宣传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大力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秸秆综合利用的良好环境。
附件2:2020年度各市秸秆综合利用工作任务清单104959171.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