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安徽省财政下达铜陵市2020年度中央财政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256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6%,资金规模位于全省前列,重点用于铜陵市开展打赢蓝天保卫战三项重点工作任务和空气质量改善奖励。
其中:支持开展柴油货车污染防治坚、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三大专项行动1667万元;基础性补助和目标奖励资金900万元,可统筹用于各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市财政已及时将资金下达市生态环境局,并要求资金及快落实到具体项目,督促加快项目实施,提升资金使用绩效,确保铜陵市蓝天保卫战重点任务完成。
来源:铜陵市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