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协会讯】
平陆县2019年“煤改电”改造工程建设项目设备采购及安装入围项目需求评审公告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
平陆县发展和改革局拟对平陆县2019年 煤改电 改造工程建设项目设备采购及安装入围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单位委托山西冠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于2019年7月2日组织专家对该项目采购需求进行了论证,并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采购内容,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平陆县2019年煤改电改造工程建设项目设备采购及安装入围项目
二、代理机构名称:山西冠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三、采购范围:该项目对平陆县3565户居民进行 煤改电 改造,将传统燃煤采暖改造为电采暖的方式。具体建设内容为自电表至户内的电缆敷设、电采暖设备安装等
四、公示期:2019年7月3日
五、论证事项包括以下内容:
(一)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
(二)是否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
(三)是否全部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要求
(四)采购项目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项目需要的技术、服务、安全等要求,采购项目的数量、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五)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
(六)其他需要论证的事项。
六、专家论证意见
本项目经专家组讨论认定,意见如下:
专家组经过讨论,一致认为该项目符合国务院《能源发展行动计划(2014-202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山西省大气污染防治2019年行动计划》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执行了《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推进城市采暖 煤改电 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和《运城市2019年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等相关标准规范;落实了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要求;项目的实施可以减少原煤消耗量,减少二氧化碳、二氧化硫排放量,减少空气中粉尘的排放量,减少排渣量,社会效益巨大,并满足相的技术、服务、安全等要求;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条款均满足政府采购相关规定。
详见附件。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对公示内容及论证意见有异议的,应于公示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包括异议具体内容、事实、供应商名称及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等)将异议情况反馈至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人:平陆县发展和改革局
地址:平陆县圣人大街32号
邮编:044300
联系人:郭先生
电话:13703594708
代理机构:山西冠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运城市盐湖区学苑路华林逸墅7号商铺
邮编:044000
联系人:全先生
电话:0359-2520399
电子邮件:sxgbzb01@163.com
附件:
政府采购需求论证意见
采购需要论证包括下列内容
(一)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二)是否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
(三)是否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要求
(四)采购项目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项目需要的技术、服务、安全等要求,采购项目的数量、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五)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
(六)其他需要论证事项;
专家组论证意见
专家组经过讨论,一致认为该项目符合国务院《能源发展行动计划(2014-202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山西省大气污染防治2019年行动计划》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执行了《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推进城市采暖 煤改电 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和《运城市2019年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等相关标准规范;落实了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要求;项目的实施可以减少原煤消耗量,减少二氧化碳、二氧化硫排放量,减少空气中粉尘的排放量,减少排渣量,社会效益巨大,并满足相的技术、服务、安全等要求;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条款均满足政府采购相关规定。
专家签字:王俊堂、陈效民、王慧峰、杨芬婵、秦春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