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地区14省市空气源热泵清洁取暖政策汇编(2019年1-5月)

   日期:2019-05-27     浏览:353    评论:0    
核心提示:近年来,在党和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北方地区清洁取暖工作有序推进,我们欣喜的看到了以北京为代表的北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的显著成效。在我国北方地区开展的这场“减煤增蓝”和“清洁替代”行动中,空气源热泵作为节能环保的高效供热产品,成为了北方地区多省市“煤改电”项目采用的主要技术类型,并得到了大规模推广

    近年来,在党和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北方地区清洁取暖工作有序推进,我们欣喜的看到了以北京为代表的北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的显著成效。在我国北方地区开展的这场“减煤增蓝”和“清洁替代”行动中,空气源热泵作为节能环保的高效供热产品,成为了北方地区多省市“煤改电”项目采用的主要技术类型,并得到了大规模推广和应用,为切实保障北方农村地区百姓温暖过冬发挥了重要作用。2019年是大气污染防治,打赢蓝天保卫战极其关键一年,北方各地纷纷响应号召,出台新举措,鼓励采用高效成熟的空气源热泵先进技术实施有效治理。为此,小编对2019年1月—5月北方各地空气源热泵清洁取暖重要政策进行了梳理,以便为行业企业精准精确发展提供参考。

    2019年4月10日,国家能源局等四部委发布《关于开展北方地区清洁取暖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提出评估工作将结合2018年6月印发的《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绩效评价办法》开展。按照《评价办法》,试点城市出现连续两年绩效评价、中期评估或总体绩效评价不合格,将取消试点资金,扣回奖励资金。

    以2016年为基准年,评估各项工作逐年推进完成情况,评估范围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山东、陕西、甘肃、宁夏、新疆、青海省(区、市),河南省部分地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其中,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2+26”城市、汾渭平原城市、张家口市、雄安新区单独评估。

    2019年4月4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了2019年第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公告,公告批准了《机动车昼间行驶灯配光性能》等21项国家标准,其中《低环境温度空气源热泵(冷水)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7480-2019)位列国家标准第10项。公告显示该项国家强制标准2020年5月1日起实施。

    2019年3月31日,国家发改委印发《2019年新型城镇化建设重点任务》,明确了2019年新型城镇化工作的重点任务,并在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内容中指出,督促北方地区加快推进清洁供暖。

    2019年3月5日,财政部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审查《关于2018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9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指出积极支持污染防治。将打赢蓝天保卫战作为重中之重,2019年中央财政大气污染防治资金安排250亿元,增长25%。

    2019年2月27日,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印发《2019年全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点》,提出加大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和汾渭平原散煤治理力度,统筹兼顾温暖过冬与清洁取暖。制定实施2019年冬季取暖散煤替代工作方案,加快台塬阶地和丘陵地区散煤治理。

    2019年2月26日,国务院关于研究处理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报告和审议意见情况以及有关决议落实情况的报告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生态环境部部长李干杰受国务院委托作报告时指出,我国调整优化能源结构,积极稳妥推进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财政部安排资金139.2亿元用于支持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35个城市的农村地区散煤治理和清洁取暖。

    2019年1月,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印发《关于落实助力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提出2020年,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新增电供暖面积4.6亿平方米,助力平原地区基本实现散煤清零任务。

    北京市

    2019年4月3日,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北京市财政局印发《关于完善北京市城镇居民“煤改电”居民采暖季电价优惠政策的意见》,指出经各区政府确认已实施“煤改电”的城镇居民,在采暖季谷电时段(20:00-次日8:00)享受“煤改电”低谷电价(0.3元/度)的基础上,市、区两级财政各予以补贴0.1元/度。各区政府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城镇居民“煤改电”用电补贴上限,市级财政电费补贴支持限额最多为每采暖季每户1万度。

    2019年3月2日,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八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热泵系统应用推动清洁供暖的实施意见》,提出到2020年,北京市新增热泵系统利用面积1000万平方米,累计利用面积达到7000万平方米,热泵系统利用规模稳步增长,清洁供暖结构更加优化。到2022年,北京市新增热泵系统利用面积2000万平方米,累计利用面积达到8000万平方米,占全市供热面积的比重达到8%左右,热泵系统应用水平得到显著提升。

    2019年2月13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北京市污染防治攻坚战2019年行动计划》,提出以电为主推进村庄煤改清洁能源工作,重点围绕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延庆赛区、世园会场馆周边村庄继续开展“清洁清洁取暖”工作;研究科学有效的山区“煤改清洁能源”技术路线,有序推进剩余农村住户改造工作。

    天津市

    2019年3月1日,天津市开发区科技和工业创新局印发《关于申报开发区2019年第一批节能扶持项目的通知》指出在建筑节能【热泵项目】指利用热泵实现建筑供冷、供热的能源利用项目,补贴范围包括:空气源热泵、地源热泵、污水源热泵、地下(表)水源热泵等。补贴标准与方式:按供热(供冷)面积给予每平米30元的财政补贴,且补贴总额不超过项目投资额的30%。单个项目的补贴总额不超过150万元。第一批:每年3月1日-3月31日;第二批:每年9月1日-9月30日。

    2019年4月23日,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政府印发《天津市北辰区2019年打赢蓝天保卫战作战计划》,要求稳妥有序推进居民冬季清洁取暖,完成环外农村地区2.3万户居民“煤改电”任务,2019年10月底前,实现全区城乡居民取暖散煤“清零”。

    河北省

    2019年4月,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印发《河北省2019年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方案》,提出稳妥推进清洁取暖,2019年采暖季前完成省定清洁取暖改造任务,4月底完成确村确户工作。

    2019年1月19日,河北省财政厅发布《关于河北省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提出,计划2019年安排大气污染防治82.3亿元,重点用于农村清洁取暖。新争取邯郸、邢台、沧州、张家口4市成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目前河北省8个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和张家口市已全部纳入国家试点,三年累计可获中央资金141亿元。

    2019年4月30日,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石家庄市2019年农村地区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实施方案》,提出坚持“宜电则电、宜气则气,电代优先;连片和整村推进,分期分批下达今年改造计划,9月底前完成剩余34.94万户清洁取暖改造任务;优先采用技术成熟、效果良好且户均新增负荷5千瓦以下的空气源热泵等节电节省投资的采暖方式。

    2019年4月24日,石家庄气代煤电代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做好2019年农村地区冬季清洁取暖招标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提到,今年要积极推广热泵(空气源热泵、地源热泵)采暖设备,其他类型采暖设备作为适当补充。《通知》明确要求,采暖设备的招标选型工作按照“科学选型、适度集中、合理分段、整体推进”的原则,在坚持统一技术标准、统一政策要求的前提下组织实施。

    2019年3月,石家庄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提出要求科学设定电代煤等目标进度和改造数量、方式,完善居民取暖用电定价机制和补贴政策,积极推进空气源热泵、光热能、地热等取暖方式。到2020年,基本实现“禁燃区”燃煤清零。

    2019年2月,邯郸市政府发布《邯郸市2019年农村地区气代煤电代煤工作实施方案》,提出2019年10月底前,完成市域范围内涉及16个县(市、区)电代煤改造46622户。电代煤用户设备购置补贴,要求按农户设备购置安装投资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7400元/户的标准执行,由省级承担3700元,市、县各承担1850元。运行补贴,用户享受峰谷电价政策,给予采暖期农户用电0.12元/千瓦时补贴,根据用电量据实补助,每户最高补贴电量1万千瓦时、最高补助1200元,由省、市、县各承担1/3。

    2019年4月,《邢台市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出台,提出深入推进清洁取暖,10月底前,完成清洁取暖24.18万户,“一城五星”和临城县平原地区农村实现清洁取暖全覆盖。

    2019年3月12日,保定市清苑区人民政府印发《保定市清苑区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提出广大农村地区解决冬季取暖燃煤污染的主要方式是电代煤等,要在此基础上要不断探索农村取暖的新技术、新措施、新路径,做为试点引进并逐步推广;科学合理布局,坚定不移推进“电代煤”;因地制宜积极推进空气源热泵等取暖方式。到2020年,基本实现散煤清零。

    山西省

    2019年5月,国家电网山西省电力公司消息,今年国网山西电力“煤改电”户数超过20万户,是这个省近年来“煤改电”规模总和的2倍以上,其中,运城、忻州、长治等地均超过3万户。截至目前,山西“煤改电”工程设计完成率超过50%,进度较往年提前3个月。

    2019年2月18日,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印发《关于2019年度对大同市、朔州市、忻州市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检查的通知》,提出燃煤锅炉综合整治情况燃煤锅炉综合整治情况燃煤锅炉综合整治情况。是否按要求开展燃煤锅炉排查并建成清单和管理台帐,是否存在未严格按要求淘汰、改造燃煤锅炉情况;是否制定本年度清洁取暖及燃煤替代清单,抽查已完成清洁取暖或燃煤替代的地区是否存在散煤复烧的情况。

    2019年4月22日,运城市人民政府印发《运城市2019年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实施方案》(文中简称《方案》),提出2019年10月31日前,全市完成冬季清洁取暖改造户数160433户;其中,煤改电48857户,可再生能源供暖7520户。城区及县城“煤改电”项目。市级财政一次性改造补助2000元/户,县级财政一次性改造补助2000元/户。平原地区农村“煤改电”项目;市级财政一次性改造补助2100元/户,县级财政一次性改造补助2500元/户;平原地区农村可再生能源取暖项目。市级财政一次性改造补助1300元/户,县级财政一次性改造补助1300元/户。

    运城市级财政给予每个市级清洁取暖改造示范试点400万元的专项建设资金,给予每个县级清洁取暖改造示范试点50万元的专项建设资金。同时,运城市清洁取暖办将划出500万元的专项资金对清洁取暖工作突出的单位进行奖励。

    2019年4月29日,河津市人民政府印发召开2019年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动员会,会议宣读了《关于印发河津市2019年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指出,2019年河津市冬季清洁取暖工作按照“企业为主、政府推动、因地制宜、居民可承受”的原则,先城区再城乡接合部,然后向周边平原地区农村全面辐射。其主要任务包括:完成清洁取暖改造户数13128户。

    2019年4月1日,吕梁市生态环境建设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吕梁市区及周边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方案》,提出有效推进清洁取暖。落实《吕梁市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实施方案(2018-2020年)》确定的进度任务,2018-2019年9月底前累计完成农村地区清洁供暖改造90000户(包括“禁煤区”范围内的农村户数),其中:离石区20000户、方山县15000户、中阳县15000户、柳林县40000户。

    2019年3月7日,吕梁市兴县2019年煤改电工作推进会在经信局会议室召开。并于3月8日起,开展确村确户等前期工作,同步推进勘测设计工作,确保3000余户"煤改电"清洁取暖改造保质保量完成。居民“煤改电”用的电取暖设备(空气源热泵),节能降耗,效能比高,安全系数高,由政府补贴免费上门安装。电表即专表专用,政府将对“煤改电”供热改造后的居民用户,执行居民用电峰谷分时电价政策,较普通居民用电便宜,且每个采暖期每户电费补贴不超过2000元,补贴期限为3年,让“煤改电”用户都用得起经济、便捷、安全的采暖设备。

    2019年4月12日,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长治市冬季清洁取暖专项资金奖补实施方案(2018—2020年)》,提出在“煤改电”项目补贴标准方面,第一档次:壶关县、平顺县、黎城县、武乡县、沁县。补贴标准为2019年4000元/户,2020年3000元/户;第二档次:潞州区、上党区、潞城区、屯留区、长子县、襄垣县、沁源县。补贴标准为2019年3500元/户,2020年2500元/户。专项奖补资金奖励:在奖补的基础上视年度清洁取暖工作完成情况及考核情况进行奖励。奖励分三个等级,即:一等奖1000万元,二等奖500万元,三等奖200万元。奖励资金从市级专项奖补资金中支出。

    2019年4月11日,长治市人民政府印发《长治市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提出加大散煤治理力度,2019年完成清洁取暖改造15万户,确保所有县城建成区2019年清洁取暖率达到100%,农村清洁取暖率达到66%。

    2019年1月7日,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临汾市清洁取暖试点城市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和《临汾市清洁取暖试点城市清洁取暖示范项目中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提出投资大、建设周期长、计划分期分批实施的示范项目,可分阶段进行申报。同一类型项目,有县(市、区)政府配套资金承诺的优先安排资金支持。根据县(市、区)政府承诺保障力度和项目建设进度快慢,择优扶持。中央财政奖补资金重点支持纳入“实施方案”的项目:城区及县城“煤改电”工程;农村“煤改电”工程;农村可再生能源取暖工程。

    2019年3月8日,临汾市汾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进清洁取暖试点城市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出“煤改电”示范工程:2019年5月至2020年4月示范期第二年,居民用户2691户,新增供暖面积19.9万平方米;2020年5月至2021年4月示范期第三年,居民用户1500户,新增供暖面积11.1万平方米。同时,在热力管网覆盖不到的区域,推广空气源热泵等分散式电供暖,作为集中供热的补充。因地制宜推广使用空气源热泵供暖,发挥电能高品质优势,充分利用低温热源热量,提升电能取暖效率。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指导推进农村、农业养殖、农产品加工企业(合作社)清洁取暖工作。

    2019年3月15日,原平市人民政府印发《原平市2019年度大气污染防治项目实施方案》,提出年内完成3.846万户清洁取暖改造。市政府2019年度大气污染防治项目总投资14.1605亿元,相关企业自筹4.11827亿元,申请省级和地方政府投资4.1854亿元,申请中央专项资金5.6668亿元。

    2019年1月,原平市人民政府印发《原平市冬季清洁取暖实施方案》,到2021年,电供暖(含热泵)等供暖面积目标达到58万平方米;2019年,原平经济技术开发区清洁取暖覆盖率达到60%以上;2021年,原平市的建成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全部实现清洁取暖。2019年,农村地区清洁取暖覆盖率力争达到40%以上;2021年,农村地区清洁取暖覆盖率达到60%以上。在热力管网覆盖不到的区域,推广空气源热泵等分散式电供暖,鼓励利用低谷电力,有效提升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比重。根据气温等条件特性,结合电网架构能力,因地制宜推广使用空气源热泵供暖,发挥电能高品质优势,充分利用低温热源热量,提升电能取暖效率。

    2019年3月7日,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忻州市2019年城乡清洁取暖“煤改电”工作实施方案》,提出根据各县(市、区)政府、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上报情况,我市2019年“煤改电”初步摸底计划户数为12.9999万户,具体目标计划待确村确户工作完成后确定。各县(市、区)、五台山风景名胜区要结合所在区域气候、环境实际和不同方式技术经济特点,科学选择清洁取暖“煤改电”技术路径。空气源热泵利用压缩制冷循环工作原理,以环境空气为冷(热)源制取冷(热)风或者冷(热)水的温度调节设备。特点是舒适节能、运行稳定、使用寿命长、冬可供热、夏可制冷、一次性投资成本较高、后期运行费用适中,适合居民家庭、办公场所等采暖。各县(市、区)政府、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开展设备的招投标和安装、施工工作,在9月25日前完成改造任务。

    2019年4月26日,阳泉市能源局发布《山西省阳泉市“煤改”补贴政策》,提出2019年底力争在全市范围内全面禁煤,除煤电、集中供热和原料用煤企业外,完成燃料1煤炭“清零”任务,完成剩余10万户改造。对利用地源、水源、空气源热泵、地热等可再生能源集中进行区域清洁供热改造的补贴给予实施企业。各县区可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制定各县区政府的补贴办法。市政府对煤改电工程按照每户4500元标准进行补贴。其中,配套电网工程按照1000元/户的标准给予补贴;采暖设备购置按照2500元/户补贴;运行价补按照每个采暖季每户1万度用电量,对采暖季夜间谷期电价补贴0.1元/度。

    山东省

    2019年5月,山东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进一步扩内需补短板促发展的若干意见》,计划到2020年,投资1100亿元,完成540万户清洁取暖改造,55%的村庄实现清洁取暖。聊城市按照示范带动、面上推广、分步实施的原则,2019年、2020年清洁取暖任务按20万户、15万户进行分解。根据《聊城市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实施方案》中提到,按照“宜电则电、多能互补”的技术路线,选择适宜的取暖方式,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城区和农村清洁取暖工程。

    到2020年冬季采暖季前,聊城市完成65万户清洁取暖改造任务。实现主城区清洁取暖覆盖率达到100%,县城清洁取暖覆盖率达到85%,农村地区清洁取暖覆盖率达到75%。对未列入三年拆迁计划且集中供热管网不能到达的城中村、城郊村、小城镇以及农村地区,采用空气能、地热能等清洁能源取暖的用户,纳入财政补贴范围。2019年10月底前完成20万户;2020年10月底前完成15万户。

    2019年3月25日,山东省能源局印发《2019年全省电力工作要点》,提出继续实施“煤改电”专项行动。按照“每使用1千瓦时低谷电量给予1.3千瓦时谷段电量奖励,奖励电量用于抵扣峰段(优先)和平段电量”政策要求,继续实施燃煤锅炉电能替代,力争今年提前完成1200台目标任务。研究加大集中式“煤改电”清洁取暖支持的政策力度,加快培育低谷电能市场。

    2019年3月21日,山东省能源局按照《关于实施燃煤锅炉电能替代专项行动计划的通知》(鲁经信电力〔2017〕421号)相关要求,对各市符合申报条件的燃煤锅炉电能替代专项行动项目名单进行了公布,根据公布项目第一、二、三批名单显示,燃煤锅炉电能(热泵)替代项目241个。

    2019年3月2日,山东省住建厅、山东省发改委、山东省能源局发布《2019年全省清洁取暖工作计划方案》,提出2019年清洁取暖目标,全省城市(县城)新增清洁取暖面积7320.34万平方米、农村地区新增清洁取暖88.59万户。

    2019年3月,山东能源局发布《2019年全省能源工作指导意见》,提出推广“太阳能+”多能互补应用模式,实施绿色能源示范村镇、可再生能源集中供热等重大工程。

    2019年1月18日,山东省委省政府发布《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进一步做好“三农”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强化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全力打造齐鲁样板,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山东特色美丽乡村,因地制宜探索各具特色的清洁取暖模式。

    2019年4月19日,济南市人民政府网公布了《济南市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提出打好蓝天保卫战。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和过剩产能压减力度,持续实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推进集中供热和清洁取暖。

    2019年5月14日,济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消息,济南市商河县编制了全国第一个城乡清洁供暖全覆盖规划,计划到2022年基本实现城乡清洁供暖全覆盖。近年来,商河县以治理雾霾、改善环境、提高群众生活质量为目标,编制了全国第一个城乡清洁供暖全覆盖规划,争取亚行贷款1.7亿美元,成功探索出“地热+”集中供暖和“空气源热泵+”分散供暖两种模式,实现了清洁供暖与建筑节能并举,走出了一条企业为主、政府推动、居民可承受的清洁供暖之路,实现提高群众生活质量、促进空气质量改善、带动产业发展三赢,计划到2022年基本实现城乡清洁供暖全覆盖。

    2019年3月11日,山东省济南市济阳区人民政府发布《济阳农村地区清洁供暖专项规划(2018-2022年)》,重点指出济阳农村地区煤改电以电空调、空气源热泵、地源热泵为主,具有适应地区范围较广,灵活方便,电能利用效率较高,投资相对较低的热泵形式。2019~2022年,煤改电累计改造户数约5.1万户。

    2019年4月30日,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工作要点》,提出2019年完成4.7万户农村清洁取暖建设改造任务。

    2019年3月,青岛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印发《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点》,提出实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严格控制新上耗煤项目,不再新建35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开展锅炉综合整治,加大燃煤小锅炉淘汰力度,大力推动清洁能源采暖,继续推进散煤清洁化治理。

    2019年4月,《聊城市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实施方案》印发,提出2019年农村地区清洁取暖改造计划为10万户,全市力争完成12万户。10万户分解到各县(市、区)分别为:东昌府区2.2万户,临清市0.8万户,冠县0.8万户,莘县1.2万户,阳谷1.2万户,东阿1万户,茌平1万户,高唐0.6万户,开发区0.5万户,高新区0.5万户,度假区0.2万户。我市自我加压,力争完成12万户。

    对未列入3年拆迁计划且集中供热管网不能到达的城中村、城郊村、小城镇以及农村地区,采用空气能、可再生能源等清洁能源取暖的用户,纳入财政补贴范围。各级财政对使用空气源热泵电代煤改造的一次性补贴6500元/户,其他改造方式户均5000元;运行费用补贴标准为户均1000元/年,连补三年。

    2019年3月26日,第二批清洁取暖试点城市淄博市发布《淄博市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计划今年完成14万户农村清洁取暖改造任务,全面淘汰35蒸吨/小时(不含)以下燃煤锅炉。

    2019年5月14日,淄博市住建局发布消息,在2020年底前全面完成城区和农村清洁取暖改造任务,实现散煤清零,2019年要完成城区2.5万户、农村地区14万户的改造任务。

    5月16日,菏泽市组织收听收看全省清洁取暖工作推进视频会议,副市长侯婕参加会议并讲话。侯婕强调,根据《2019年全省清洁取暖工作计划方案》和《菏泽市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实施方案》的要求,2019年菏泽市需完成清洁取暖改造7万户;同时,积极探索空气源热泵、水源热泵等新型清洁能源替代模式。

    2019年3月28日,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滨州市2019年清洁取暖建设推进实施方案》,提出2019年滨州市城市(县城)完成新增清洁取暖150万平方米,农村地区完成清洁取暖建设18.8万户。对于燃气基础设施薄弱、电力基础设施较好的地区,鼓励采用空气源热泵等“煤改电”改造方式。因地制宜推广使用空气源热泵等能效比高、节能环保的取暖设备及其它新型设备,发挥电能高品质优势,充分利用低温热源热量,提升电能取暖效率。

    对实施煤改电的居民用户购买电取暖设备及安装(含表后线路改造)费用,实行一次补贴,按照4600元/户的标准补贴至用户,市、县(市、区)按照2:3比例分担,不足部分由用户承担。对采取集中式煤改电取暖按集中户数给予奖补。自2019年起对本年度煤改电用户按照采暖期用电0.2元/千瓦时的标准补贴,每户每年最高补贴电量6000千瓦时(每户每年最高补贴1200元)。

    2019年2月,《关于滨州市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发布,提到2019年将安排冬季清洁取暖补助1亿元,与上级资金捆绑使用,支持推进煤改电等工程,确保完成年度清洁取暖任务。

    2019年1月28日,德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德州市冬季清洁取暖规划(2018—2022年)》,提出到2020年,农村地区清洁取暖率达到81%以上。2020年,农村地区清洁取暖50.7万户;2022年,农村地区清洁取暖67.6万户。在城市集中取暖未覆盖的居民小区、农村新型社区等具备二次供热管网的区域优先推广热泵集中式电采暖技术;在建筑物保温措施达标的农村散户居民优先推广分户式空气源热泵等分散式电采暖技术。

    2019年3月,威海市荣成市政府印发《农村清洁取暖工作实施方案》,继续推进农村清洁取暖工作。要求不能接入热力管网的,鼓励采用空气源热泵、地源热泵或空气源热风机等方式进行取暖,禁止燃煤取暖。在设备采购补助方面,每户只能选择一种清洁取暖方式,在采购空气源热风机等清洁取暖设备时,每户按采购费用的80%且最高不超过2000元进行补助(空调、小太阳等不在补助范围)。在设备运行补助方面,采用空气源热风机等电取暖,按清洁供暖相关电价规定执行,同时每度电补助0.2元,一个采暖季补助不超过1200元;以上优惠政策暂定补助3年。补助只对列入试点范围的村庄,未列入试点的村庄不在补助范围内。

    2019年4月18日,泰安市能源局等部门联合开展了散煤清洁化治理工作牵头部门集中宣传活动。要求积极发展地源热泵、空气源热泵、电热采暖等新型供热方式,提高清洁能源供热比例。到2020年底,泰安市计划让全市70%以上的村庄实现冬季清洁供暖。

    2019年4月22日,济宁市召开会议,安排部署2019年清洁取暖工作任务。2019年济宁市计划完成36.19万户清洁取暖改造任务,其中集中供热3.22万户,区域集中供热6.88万户,电代煤等25.91万户。

    2019年3月,烟台市住建局召开全市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提出助力“电代煤”等工程,年内改暖2.4万户。

    河南省

    2019年1月24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河南省财政支持生态环境保护若干政策》,提出大力实施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工程。用好中央财政2018-2020年安排的120亿元试点补助资金,督促试点城市加大投入力度,引导企业和社会加大资金投入,同步推进“热源侧”和“用户侧”改造,尽快形成“企业为主、政府推动、居民可承受”的清洁取暖模式。

    2019年2月,河南省发改委印发《河南省2019年清洁取暖工作方案》,提出大力推广空气源热泵等模式,建设一批小型集中式电供暖项目,因地制宜推广热风型空气源热泵等分散式电供暖;2019年新增“煤改电”供暖面积7900万平方米,折合约79万户。

    2019年2月25日,河南省住房和建设厅印发《河南省2019年城镇集中供热实施方案》,提出在集中供热网末覆盖而群众确定有供暖需求的区域,电力供应有保障的建设一批分布式电能供暖;同时,积极推进热泵技术等多种清洁能源供暖,逐步完善多能互补的清洁能源供热体系。

    2019年2月27日,河南省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河南省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提出优先实施电能替代清洁取暖工程,综合运用空气源热泵等技术,建设一批分布式电能供暖项目。2019年完成“双替代”80万户,全省城区、县城和城乡结合部、农村地区清洁取暖率分别达到60%、50%、20%。

    2019年3月21日,洛阳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印发《洛阳市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提出加快实施燃煤替代,2019年完成“电代煤”10万户。2019年10月底前,淘汰未列为备用热源保留的35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按时完成燃煤锅炉拆改的锅炉给予4万元/蒸吨资金奖补,2019年10月底后拆除的不予奖补。

    2019年4月9日,《夏邑县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发布实施,2020年底前,建成区集中供暖普及率达到50%以上。集中供热管网覆盖区域外,在电力供应有保障的地区,实施电能清洁取暖工程,加快推广地源、水源和空气源热泵技术,建设一批分布式电能供暖项目。

    2019年1月21日,驻马店市上蔡县人民政府印发《上蔡县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提出在集中供热管网覆盖区域外,在电力供应有保障的地区,实施电能清洁取暖工程,加快推广空气源热泵技术,建设一批分布式电能供暖项目;2019年县城和城乡结合部、农村地区清洁取暖率分别提高到50%、20%;2020年达到60%、30%。

    2019年3月,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印发《平顶山市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提出打好清洁取暖推进战役,建立与供暖需求相匹配的供热能力,积极稳妥推进清洁取暖,市区、县城和城乡结合部、农村地区清洁取暖率分别达到80%、50%、20%。在电力供应有保障的地区,优先实施电能清洁取暖工程,综合运用空气源热泵技术,建设一批分布式电能供暖项目。2019年完成“双替代”2万户。

    2019年3月15日,焦作市人民政府印发《焦作市煤炭消费减量实施方案(2019—2020年)》,提出扎实稳定推进全市清洁取暖工作,到2020年,新增清洁取暖面积6728万平方米,完成37.83万户“双替代”改造,基本实现冬季取暖“全域禁煤”。其中,2019年度完成15.13万户“电供暖”等改造任务。

    2019年4月29日,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印发《示范区煤炭消费减量实施方案(2019—2020年)》,要求扎实稳定推进全区清洁取暖工作,到2020年,新增清洁取暖面积595万平方米,完成28697户“双替代”改造,基本实现冬季取暖“全域禁煤”。其中,2019年度完成11479户“电供暖”等改造任务。同时,要加快发展清洁能源,积极推广空气源热泵等先进技术,有序发展空气源热泵、地热能等多种形式的综合应用。

    2019年5月,安阳市2019年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工作推进会召开,要求各县(市)区要利用好政策,引导群众使用低温空气源热泵热风机等节能高效产品,让群众真正改得起、用得起、可持续。

    2019年4月23日,安阳市人民政府印发《安阳市煤炭消费减量实施方案(2019—2020年)》,要求结合当前清洁供暖要求,积极推广地热能利用、空气源热泵等先进技术。

    2019年3月21日,安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2019年安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工作要点》,提出2019年,安阳市作为国家清洁取暖试点城市率先执行“75%”节能标准。积极推广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市研究实践成果,结合清洁取暖试点城市,对集中供暖无法覆盖的城乡结合部等区域,根据供热资源禀赋,试点开展空气源热泵供暖等可再生能源供暖技术。加强空气源热泵等可再生能源与装配式建筑一体化应用。

    2019年5月13日,商丘市人民政府印发《商丘市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提出2019完成清洁取暖“双替代”3.3万户。

    2019年2月28日,鹤壁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明确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2019年重点工作责任单位的通知》,加快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市建设,大力发展空气源热泵等清洁能源供热,力争实现农村“气做饭、电取暖、散煤清零”,确保清洁取暖建设保持全国领先。

    陕西省

    2019年4月11日,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中地区散煤治理行动方案(2019—2020年)的通知》,提出2019年12月底,关中平原地区基本实现应改尽改,山区力争整村连片改造完成60%,其余区域在2020年底前完成改造;加强已完成改造地区电力安全稳定供应和电供暖设施使用安全管理;鼓励公共机构优先使用高效空气源热泵、蓄热式电供暖等产品。

    2019年4月3日,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陕西省蓝天保卫战2019年工作方案》,提出年底前,关中地区城市城区清洁取暖率达到90%以上,县城和城乡接合部达到70%以上,农村地区达到40%以上。陕北地区城市城区、县城和城乡接合部清洁取暖率达到60%以上,农村地区达到20%以上。继续在关中地区整村推进农村居民生活、农业生产、商业活动燃煤(薪)的清洁能源替代,采取以电代煤等清洁能源替代。

    2019年1月21日,西安市人民政府印发《西安市“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提出以“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为契机,推进空气热能等解决建筑用能需求,新建建筑利用可再生能源供热面积达300万平方米。有序发展空气热能、等可再生能源,推进煤改电,减少或替代燃煤使用。推进“煤改电”替代工程,扩大城市禁煤区范围。2019年底前力争完成煤改电、煤改热或清洁能源替代目标任务。到2020年,可再生能源供热面积达到1500万平方米。

    2019年5月,咸阳市人民政府发布《咸阳市蓝天保卫战2019年工作方案》,提出提出加大对蓝天保卫战的财政支持,落实冬季清洁取暖购买设备补贴和使用补贴政策。要求年内市城区清洁取暖率达到90%以上,县城和城乡结合部达到70%以上,农村地区达到40%以上。在覆盖范围外的统筹布局空气源热泵等清洁能源取暖措施。

    2019年3月28日,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汉中市蓝天保卫战2019年工作方案》,提出4月底前制定全市散煤削减计划,年内完成1万吨煤炭削减任务,持续推进清洁能源替代燃煤和燃油。统筹兼顾温暖过冬与清洁取暖,坚持从实际出发,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宜热则热、宜煤则煤,深入推进散煤治理。在具备使用清洁能源的区域积极推进整村居民生活、农业生产、商业活动燃煤(薪)的清洁能源替代,采取以电代煤,以及空气源热泵等清洁能源替代。推动热电联产富余热能向合理半径延伸,覆盖区域外的统筹布局电、地热等清洁能源取暖措施。

    2019年3月29日,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宝鸡市蓝天保卫战2019年工作方案》,提出提高清洁取暖率。年底前,市区清洁取暖率达到90%以上,县城和城乡接合部达到70%以上,农村地区达到40%以上,达到省级考核要求。继续整村推进农村居民生活、农业生产、商业活动燃煤(薪)的清洁能源替代,采取以电代煤,以及空气源热泵等清洁能源替代。坚持从实际出发,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宜热则热、宜煤则煤,深入推进散煤治理。5月底前,完成农村散煤治理定村确户清单。

    2019年3月18日,中共渭南高新区工委、渭南高新区管委会联合印发《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方案》,提出开展冬季清洁取暖专项整治。2019年底前,淘汰每小时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坚持因地制宜多措并举,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宜煤则煤、宜热则热,坚定不移推进冬季清洁取暖,集中资源推进散煤治理,优先以街办或村组为单元整体推进,2020年采暖季前,平原地区基本完成生活和冬季取暖散煤替代。禁止新建燃煤集中供热站,新增供暖全部使用电和可再生能源供暖。

    甘肃省

    2019年4月10日,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2019年农村边远地区中小学温暖工程实施方案》,提出省财政安排资金3亿元,一次性拨付项目县市区,由其统筹使用。2019年,继续在全省23个深度贫困县实施农村边远地区中小学温暖工程,在供暖季开始前建成并投入使用,解决农村边远地区中小学130万平方米校舍的采暖问题。

    日前,《兰州市冬季清洁取暖实施方案(2018-2021年)》发布,提出计划到2021年,兰州市清洁取暖占总采暖面积的81.3%,并形成城区供热集中化、城郊县城供热多元化、全市供热清洁化的格局。到2021年,兰州市将完成全市9万台燃煤小火炉的煤改电等供热改造。在主城区及重点城镇,推广使用空气源热泵供热。同时,兰州市将大力推广“以电代煤、以电代油、以电代气、以电代薪”等技术,深入开展电能替代。

    2019年2月20日,玉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玉门市打赢蓝天保卫战行动实施方案》,提出有序推进冬季清洁取暖,落实好居民清洁取暖等用电价格政策。因地制宜发展空气源热泵、地热能等,加快实施各类分散式清洁供暖。综合采用各类清洁取暖方式,替代燃煤取暖。

    2019年4月16日,张掖市山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山丹县冬季清洁采暖城镇供热系统优化和建筑能效提升工作方案(2017-2021年)》,提出2019年底编制完成《山丹县县城供热工程专项规划(2018-2035年)》,力争形成以空气源热泵、电力等清洁能源为补充热源的城市集中供热体系。推广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因地制宜地推进空气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深度、复合应用,推动成熟技术规模化应用。

    2019年2月26日,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张掖市打赢蓝天保卫战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提出集中供热管网和天然气管网未覆盖区域的燃煤锅炉,不符合国家和省上政策要求的,改为电等清洁能源。各县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要多途径、多方式统筹安排大气污染防治资金,重点支持涉及民生的燃煤锅炉综合整治、冬季清洁取暖改造。

    2019年3月21日,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酒泉市打赢蓝天保卫战2019年度行动实施方案》,提出认真落实《甘肃省冬季清洁取暖总体方案(2017-2021年)》及《酒泉市冬季清洁取暖实施方案(2017-2021年)》,减少民用散煤使用量,集中供热难以覆盖区域,加快实施各类分散式清洁供暖。积极争取我市纳入北方地区清洁取暖试点城市范围,在确保民生取暖安全的前提下,按照清洁替代、经济适用、居民可承受的原则,综合采取各类清洁取暖方式,替代燃煤取暖。着力实施“热源侧”和“用户侧”改造,完成燃煤供暖设施改造和系统升级,降低输配损耗。

    逐步实施县级以上城市(含县城)城乡结合部及周边乡镇居民取暖土炕、土灶、小火炉煤改电替代工程,在农村集中开展改灶、改暖等专项工作,推广采用空气源热泵等采暖新技术,推行绿色生活方式,2019年底前,完成省上下达清洁取暖目标任务。集中供热管网和天然气管网未覆盖区域的燃煤锅炉,不符合国家和省上政策要求的,应改为电等清洁能源。

    2019年4月16日,敦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敦煌市打赢蓝天保卫战2019年度行动实施方案》,提出认真落实《酒泉市冬季清洁取暖实施方案(2017—2021年)》,结合城市总体规划和发展实际,减少民用散煤使用量,集中供热难以覆盖区域,加快实施各类分散式清洁供暖。在确保民生取暖安全的前提下,按照清洁替代、经济适用、居民可承受的原则,综合采取各类清洁取暖方式,替代燃煤取暖。着力实施“热源侧”和“用户侧”改造,完成燃煤供暖设施改造和系统升级,降低输配损耗。

    逐步实施城乡结合部及周边乡镇居民取暖土炕、土灶、小火炉煤改电替代工程,在农村集中开展改灶、改暖等专项工作,推广采用空气源热泵等采暖新技术,推行绿色生活方式,2019年底前,完成酒泉市下达的清洁取暖改造任务。集中供热管网和天然气管网未覆盖区域的燃煤锅炉,不符合国家和省市政策要求的,应改为电等清洁能源。

    2019年5月,《平凉市打赢蓝天保卫战2019年度实施方案》出台,指出有序推进冬季清洁取暖。认真落实《平凉市冬季清洁取暖总体方案(2018?2021年)》,按照清洁替代、经济适用、居民可承受的原则,综合采用各类清洁取暖方式,替代燃煤取暖。全面落实国家、省关于北方地区清洁能源供暖价格支持政策,加快推进清洁取暖工作。继续实施县级以上城市(含县城)城乡结合部及周边乡镇居民取暖土炕、小火炉、土灶煤改电替代工程,2019年全市完成改造任务2.5万户,其中:崆峒区9000户(含平凉工业园区)、华亭市2500户、泾川县3500户、灵台县2500户、崇信县1500户、庄浪县3000户、静宁县3000户。

    2019年1月28日,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金昌市打赢蓝天保卫战2019年度实施方案》,提出积极推进冬季清洁供暖工程。按照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宜煤则煤(洁净煤)的原则,推进城乡居民取暖小火炉、土炕清洁能源改造工程,2019年改造1.2万户。

    2019年3月19日,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印发《嘉峪关市打赢蓝天保卫战2019年度工作方案》,提出认真落实《甘肃省冬季清洁取暖总体方案(2017-2021年)》,结合我市总体规划和发展实际,研究制定嘉峪市冬季清洁取暖实施方案,对于集中供热难以覆盖区域,加快实施各类分散式清洁供暖。积极争取将嘉峪市纳入北方地区清洁取暖试点城市范围,在确保民生取暖安全的前提下,按照清洁替代、经济适用、居民可承受的原则,综合采用各类清洁取暖方式,替代燃煤取暖。

    着力实施“热源侧”和“用户侧”改造,完成燃煤供暖设施清洁化改造。优化供热管网规划建设,推进联网运行,加快老旧管网设施改造和系统升级,降低输配损耗。结合我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中确定的农村改暖、改炕、改灶、改厨综合改造任务,逐步实施农村区域居民取暖土炕、土灶、小火炉煤改电替代工程,推广采用空气源热泵等采暖新技术,推行绿色生活方式。完成2019年省上下达的改造任务。深入推进燃煤锅炉综合整治,通过淘汰拆并、清洁能源改造;集中供热管网和天然气管网未覆盖区域的燃煤锅炉,不符合国家和省上政策要求的,应改为电等清洁能源。

    2019年3月22日,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成立白银市冬季清洁取暖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提出根据《白银市冬季清洁取暖总体方案(2017-2021年)》,为加强推进全市冬季清洁取暖工作的统一领导,成立白银市冬季清洁取暖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4月8日,白银市平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平川区贯彻落实省级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加快推进燃煤锅炉综合整治工作方案》,提出对集中供热不能覆盖的偏远乡、镇政府、学校和卫生院燃煤锅炉的淘汰整治,各乡镇、街道及责任部门要按照“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宜热则热”的原则加强整治力度。区发展和改革局要配合推进落实“煤改电”工程。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2019年1月28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会同自治区工信厅等12个厅局联合印发实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清洁取暖实施方案(2018—2021年)》,提出到2021年,全区清洁取暖面积达3.26亿平方米。

    2019年2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正式启动南疆四地州煤改电工程(一期)居民供暖设施改造工程。到下个采暖期,南疆喀什地区、和田地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三地州的部分乡镇居民就能享受到干净又节能环保的电采暖了。空气源热泵凭借其能效较高,较适合在南疆寒冷地区应用的特点,亦成为此次煤改电改造工程的主要技术类型。

    2019年3月18日,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伊犁州直清洁取暖实施方案(2018—2021年)》(以下简称《方案》),提出到2021年,州直新增清洁取暖用户全部使用高效末端散热设备,既有用户逐步开展高效末端散热设备改造;到2021年,州直新增空气能热泵等电取暖300万平方米。根据气温等条件特性,结合电网架构能力,推广使用空气源热泵供暖,充分利用低温热源热量,提升电能取暖效率。集中攻关高效热泵关键设备,推动清洁供暖装备升级。

    宁夏回族自治区

    2019年4月8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下达《2019年清洁取暖工作任务计划》,为做好2019年清洁取暖工作,进一步提高全区清洁取暖率,在各市、县(区)上报清洁取暖工作计划基础上,汇总制定了全区各市、县(区)2019年清洁取暖工作任务清单;如上表。

    2019年3月23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印发《2019年度自治区打赢蓝天保卫战行动计划重点工作安排》,提出坚持从实际出发,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宜煤则煤、宜热则热,确保全区群众安全取暖过冬。2019年3月底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会同住房城乡建设厅制定2019年度全区清洁取暖工作方案及改造计划清单,明确各市集中供热改造计划,在集中供热管网确实无法覆盖的区域,实施一批电代煤等清洁供暖工程。2019年10月底,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进一步完善清洁取暖价格优惠支持政策,各级财政部门研究出台清洁取暖补贴办法,进一步降低用户电代煤使用成本。

    2019年4月30日,中卫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2019年度中卫市打赢蓝天保卫战行动计划重点工作安排》,提出全面实施清洁供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中卫市清洁取暖实施方案(2018年-2021年)》(卫政办发〔2018〕176号),坚持从实际出发,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宜煤则煤、宜热则热,确保全市群众安全取暖过冬。推进全市清洁取暖工作,指导各县(区)实施集中供热改造,在集中供热管网确实无法覆盖的区域,依实际情况实施一批电代煤等清洁供暖工程。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根据国家和自治区相关政策进一步完善清洁取暖价格优惠支持政策,市财政局研究出台清洁取暖补贴办法,进一步降低用户电代煤使用成本。

    青海省

    2019年1月,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建设国家清洁能源示范省工作方案(2018—2020年)》,提出确保高品质清洁供暖。坚持从实际出发,尽可能利用清洁能源,加快提高清洁取暖比重。抓紧制定青海省2017—2021年冬季清洁取暖实施方案。全面总结玛多县寄宿制学校清洁供暖经验,完成“三江源”清洁取暖电能替代发展规划和实施方案。开展煤改电等清洁供暖项目实施、建筑能效提升等工作。

    2019年3月13日,海东市人民政府印发《海东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提出在供热供气管网不能覆盖的地区,大力实施电能替代燃煤供热工程。

    内蒙古自治区

    2019年4月3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要求积极推进冬季清洁取暖,制定清洁取暖实施方案,加大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力度,对近期不能实施拆迁的城中村、棚户区,实施“煤改电试点改造。

    黑龙江省

    2月21日,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发布《哈尔滨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要求稳步推进清洁取暖,农村地区优先利用地热、空气能等多种清洁能源供暖。县(市)建成区和城乡结合部构建以集中供暖为主、分散供暖为辅的基本格局,2019年清洁取暖率达到50%以上,2020年清洁取暖率力争达到60%以上;农村地区2019年清洁取暖率达到20%以上,2020年清洁取暖率力争达到30%以上。城市城区规划目标不变,2019年,清洁取暖率达到60%以上;2020年,清洁取暖率力争达到70%以上。

    辽宁省

    2019年4月,《2019年沈阳市蓝天保卫战作战方案》印发,要求坚持从实际出发,严格执行《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规划(2017-2021年)》,按照由城镇到农村分层次全面推进的总体思路,积极推广电供暖,科学发展热泵供暖,加快提高清洁取暖比重。2019年清洁取暖率达到44%。

    2019年5月,《辽阳市打赢蓝天保卫战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发布,要求积极推广电供暖,科学发展热泵供暖,拓展工业余热供暖,加快提高清洁取暖比重,落实省有关电价政策,保证电力供应。2019年清洁取暖率要达到44%以上,2020年清洁取暖率要达到49%以上。

    转载:热泵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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