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经济技术学校致远酒店空气能热水机设备申请单一来源采购公示公告

   日期:2018-12-21     来源:盘锦市人民政府    浏览:197    评论:0    
核心提示:盘锦市经济技术学校致远酒店空气能热水机设备申请单一来源采购公示公告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采购人:盘锦市经济技术学校 二、采购项目名称:致远酒店空气能热水机项目 三、采购内容: 空气能热水机组设备一批 采购预算:295,020.00元 四、供应商名称:盘锦通用制冷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 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 联系人:

  盘锦市经济技术学校致远酒店空气能热水机设备申请单一来源采购公示公告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采购人:盘锦市经济技术学校

  二、采购项目名称:致远酒店空气能热水机项目

  三、采购内容: 空气能热水机组设备一批

  采购预算:295,020.00元

  四、供应商名称:盘锦通用制冷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 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

  联系人:王晓宇

  联系电话:18242725666

  五、申请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为更好的发挥实训教学作用,让学生理论实践相结合,我校为旅游酒店专业升级采购一批配套设备。具体申请原因如下:

  我校旅游酒店实训基地于2014年末竣工验收,同年安装了一批热水机设备,随着技术不断革新,旧设备已跟不上使用需要,如更换成其他品牌将造成资源的浪费。我校将本着节约资金原则,为保证设备的配套一致性在旧设备基础上进行添购,完成旧设备的升级改造,原有旧设备为格力品牌,现盘锦区域唯一授权经销商为盘锦通用制冷工程有限公司。另酒店今年重新进行装修改造,现已基本竣工,急需热水机组配套使用。综上所诉,致远酒店空气能热水机项目采购,请根据《辽宁省省本级单一来源采购管理办法(试行)》中第二章第6条规定, 基于节约财政性资金的原则,对正在使用过程中的原设备或系统进行添购或升级改造维护,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由原供应商完成的。

  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异议方在公示期内将阐明详细理由的书面异议函(原件),以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送至我单位,由我单位进行答复。异议函和授权委托书需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书面异议函一式两份,请异议方同时送一份至盘锦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查。

  六、(采购人):盘锦市经济技术学校

  联系地址:盘锦市大洼区田家街道

  联系人:韩凤满

  联系电话:13700071964

  七、(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盘锦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联系地址:盘锦市大洼区辽东湾新区曙光街北100米C座3号208室

  联系人:周大伟 

  联系电话:0427-2839399

辽宁省地市用户-盘锦市

2018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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