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烟台市政府办获悉,《烟台市2018年清洁取暖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并下发。按照上级关于加快推进清洁取暖工作的部署和《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规划(2017-2021年)》《山东省冬 季 清 洁 取 暖 规 划(2018-2022年)》要求,烟台将以城中村、城乡接合部、农村地区为重点,科学选择适宜的清洁取暖方式,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宜煤则煤、宜热则热,坚持以气定改、以电定改,先规划、先合同、后改造,确保按时完成2018年全市清洁取暖建设任务。
根据计划,2018年全市城市(县城)新增清洁取暖面积345.8万平方米(燃煤集中供暖306.5万平方米、电能集中供暖39.3万平方米),农村地区新增清洁取暖农户31049户(集中供暖2028户、气代煤6342户、电代煤22679户)。2018年底,全市农村幼儿园、中小学、卫生室、养老院等公共场所和新型社区全部实现清洁取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