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印发实施了《关于支持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标志着全国首个省级财政支持碳达峰碳中和的政策出炉。
《实施意见》指出,要发挥财政基础性和支柱性作用,加快构建支持低碳绿色发展的财税政策体系,推动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更好结合,为争创国家碳达峰碳中和示范省提供坚实的财政保障。到2025年,初步建立有利于绿色低碳发展的财税政策框架,支持各行业领域加快绿色低碳转型,多领域、多层级、多样化低碳零碳发展模式取得突破。2030年前,有利于绿色低碳发展的财税政策体系基本形成,促进绿色低碳发展的长效机制逐步建立,推动全省碳达峰目标如期完成,为实现碳中和奠定坚实基础。2060年前,财政支持绿色低碳发展的政策体系成熟健全,推动碳中和目标顺利实现。
为确保目标达成,浙江在政策上打出“四张牌”,分别是优化财政支出政策、落实相关税收政策、完善政府绿色采购政策、深化多元化资金投入机制。
其中,完善政府绿色采购政策具体包括积极支持绿色低碳(认证)产品采购,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结合国家试点探索研究制订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推广应用绿色建材,推行绿色建造方式,大力发展钢结构等装配式建筑,促进建筑领域节能降碳。稳步推进公务用车新能源化,优先采购提供新能源汽车的租赁服务。
为了落实上述政策目标,浙江提出,要加强组织领导;既要加强中央、省与市县政策纵向衔接,又要加强财政政策与金融政策、标准体系等横向协同,形成政策合力、协同推进;强化“以绩效论英雄”理念,加强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强化政策事前绩效评估,健全绩效结果与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的挂钩机制,不断提升财政资源配置效率,促进财政资金全面提质增效。
浙江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浙江在支持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方面,将重点聚焦实施“风光倍增”工程,支持海上风电发展,推动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在支持绿色低碳技术创新体系方面,将支持建设能源与碳中和浙江省实验室,实施重大科研项目、购置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引进培育高层次人才团队等。根据计划部署,2022年,浙江将兑现2021年度绿色发展财政奖补资金140.26亿元。中国环境报记者朱智翔 通讯员王翾锋 严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