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和动力,做好“十四五”时期能源规划对辽宁实现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意义重大。记者从省发展改革委获悉,《辽宁省“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已于近日印发,为全省新时期能源高质量发展明确“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
《规划》提出,到“十四五”末期,全省能源供应保持基本稳定,能源综合生产能力达到6133万吨标准煤左右,年均增长2.4%;能源消费总量得到合理控制,力争保持在2.69亿吨标准煤,年均增长1.6%;非化石能源成为能源消费增量主体,占能源消费总量比例达到13.7%左右;非化石能源装机成为主体电源,占比达到50%;燃煤机组全部达到超低排放标准;省内原煤产量稳定在3000万吨左右,原油产量稳定在1000万吨左右等目标。
为确保目标实现,《规划》从增强能源安全供给能力、加快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构建多元能源供应保障体系、构建智慧高效能源系统、深入推进能源体制革命、大力提升民生用能品质、等方面作了详细说明、提出各领域的重要任务、重点项目及预期目标。
此外,在《规划》中,辽宁省还制定了5项具体保障措施,明确实施责任主体,完善配套支持政策,加强监督管理等,推动各项任务目标全面落实到位,着力建设清洁能源强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