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改善全县大气环境质量,按期保质保量完成全县2020年冬季清洁取暖工作任务,根据上级有关安排部署,按照《聊城市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聊城市冬季清洁取暖工作计划方案的通知》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任务目标
按照“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合理负担、惠及民生”和“统一领导、属地负责”的原则,充分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健全工作机制,统筹规划协调,科学组织实施。2020年继续对县域内村庄实施清洁取暖。
2020年上级分配给我县任务量为3.5万户,经对各乡镇(街道)上报的计划改造台账进行统计,今年我县计划对18个乡镇(街道)的110个村庄(暂定)进行冬季清洁取暖改造。改造方式全部为“煤改气”。
二、实施原则
根据2017-2019年冬季清洁取暖工作情况,参考周边县(市、区)工作经验,坚持整村整片推进,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农村清洁取暖工程。在集中供热管网敷设内的村庄,优先采用热电联产和工业余热清洁取暖方式,覆盖不到的村庄可实施清洁取暖改造。
今年冬季清洁取暖改造主要解决农村分散生活取暖用户,县城建成区内城中村、纳入棚户区改造计划、合村并点计划及拆迁计划的村庄不在改造范围;因长期无人居住、房屋不符合技术或安全改造条件的居民用户,社区及已实行集中取暖的村庄不在改造范围;凡已经接通使用天然气的村庄,不再纳入改造范围,避免出现“气改气、气改电”等现象。
三、部门分工
(一)各乡镇(街道)负责统计上报确户改造及验收台账。负责清洁取暖工程的开工、竣工审查工作,对改造户的准确性及工程的质量、进度进行监督审查。严把施工关,严格安排施工计划,加强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理;严把验收关,严格按照验收标准和程序,对实施改造的用户进行逐户验收,确保质量合格。
(二)县财政局负责依据《冠县冬季清洁取暖财政补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做好清洁取暖工程资金筹集工作,为清洁取暖和天然气储气设施建设提供有力资金保障。
(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积极推动农村地区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具备条件的按照有关标准进行节能改造。
(四)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城市管理局)负责清洁取暖项目的招投标工作;负责督导各乡镇(街道)清洁取暖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加快推进全县“煤改气”配套天然气管网建设;督促上下游企业签订供用气合同,加大对全县燃气行业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督促燃气企业做好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加强应急保障能力;积极推进老旧热力管网优化改造,加强热网整合,形成多热源联合供热环状热网,提高热力网安全可靠性。
(五)聊城市生态环境局冠县分局负责对全县空气质量进行监测,严格执行污染物排放等与清洁取暖相关的技术标准,负责配合上级环保部门对各乡镇(街道)清洁取暖工作的监督检查,负责清洁取暖项目环评工作。
(六)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依法办理清洁取暖项目的立项、审批、备案、核准工作;督导协调清洁取暖工程电网及电力供应,天然气气源协调;负责督促完成聊城冠洲燃气有限公司天然气综合利用(LNG储备站、门站和管线)工程建设工作;制定、落实清洁能源取暖价格政策。
(七)县民政局负责对特别困难群体的认定,负责实施对乡镇(街道)敬老院清洁取暖改造。
(八)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协调落实清洁取暖建设用地指标,组织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负责做好清洁取暖工程规划管理及规划手续办理工作。
(九)县审计局负责做好清洁取暖工程资金审计工作。
(十)县水利局负责做好清洁取暖工程涉及水行政许可审批工作。
(十一)县教育和体育局负责对乡镇(街道)、县经济开发区的农村地区幼儿园、中小学等公益教育机构的冬季清洁取暖改造。
(十三)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对乡镇(街道)、县经济开发区的农村地区卫生室等医疗场所的冬季清洁取暖改造。
(十四)冠县供电公司负责按标准继续发放已完成的“煤改电”用户补贴。
四、财政补贴
2020年实施“煤改气”改造的,利用市级以上财政补贴对清洁取暖建设及运行费用给予一次性补贴,各级财政补贴资金统一调配使用;运行费用补贴标准为户最高1000元/年,连补3年。
取暖设备招标价补贴以外部分,采用统一调配补贴资金的方式补齐。用气补贴资金按照改造用户采暖季(11月15日-3月15日)的实际用气量给与1元/立方米的补贴,用气补贴资金按照标准拨付给专营单位,由运营企业按照补贴标准发放。2017-2019年已完成的工程每个供暖季结束后,由清洁取暖工作领导小组对改造用户的用气、用电金额进行审计,及时发放。
用户必须与各乡镇(街道)签订同意资金统筹使用及不再使用散煤承诺协议书,签订后继续对已实施清洁取暖改造的用户给予运行费用补贴。各乡镇(街道)负责对清洁取暖改造用户仍使用煤炭取暖的进行巡查,对改造完毕后仍使用煤炭的,上报县清洁取暖工作领导小组取消其补贴资格,并移相关部门交处罚。
五、资金来源
补贴资金由各级政府筹集。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冠县冬季清洁取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改造工作。各乡镇(街道)是本辖区清洁取暖工作责任主体,要成立相应工作领导小组,层层分解任务目标,压实责任,抓好落实。各乡镇(街道)领导小组名单于7月25日前报县清洁取暖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提前谋划,倒排工期。我县今年清洁取暖工作时间节点为:7月全面开工,10月份完成工程验收,11月15日前完成调试使用,各乡镇(街道)要早行动、早部署、早准备,将任务分解到村庄,确定改造计划,倒排工期,挂图作战,有序推进,确保按期完工。
(三)加强调度,严格考核。冠县冬季清洁取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乡镇(街道)工作进展情况实行周调度、月通报,对工作成效显著的予以表扬。对推进不力、进展缓慢的,由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约谈其主要负责人。
(四)强化监督,确保质量。各级各部门要坚持质量为先、安全第一的原则,加强对清洁取暖改造工程全过程监管,严把施工质量关、安全生产关,确保工程建设程序合规、设计施工监理达标、竣工验收合格;加强清洁取暖气代煤安全运行管理,加大对改造居民的安全教育培训力度,确保安全施工、安全使用。
冠县冬季清洁取暖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崔新乐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李怀国县政府副县长
成员:张忠强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呼庆国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康振标县教育和体育局局长
李东朝县民政局局长
满庆利县财政局局长
王书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长
王学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崔锡俊县水利局局长
许国英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轩春山县审计局局长
殷占国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郭洪恩县统计局局长
靖军市生态环境局冠县分局局长
张洪伟国网电力公司冠县供电公司总经理
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城市管理局),殷占国、满庆利兼任办公室主任,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城市管理局)、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冠县分局各一名副职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来源:冠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