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西安高新区创新发展局发布《关于征集西安高新区清洁取暖示范项目(第二批)的通知》,项目征集范围包括中深层地热能供热项目、污水源热泵供热项目、地源热泵供热项目、空气源热泵供热项目等。
根据通知,申报项目应采用可再生能源供热,系统性能稳定,且供热技术适应西安地区资源、气候及经济条件。项目开工时间不应早于2018年1月1日,未完工项目应承诺项目竣工时间不晚于2020年11月15日。对中深层地热能供热等热源清洁化项目按照20元/平米进行奖励,单个项目奖励总额不超过300万元。
通知原文如下:
西安高新区创新发展局关于征集西安高新区清洁取暖示范项目(第二批)的通知
各镇(街),相关企业: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西安市清洁取暖试点城市建设工作方案》和市发改委《关于征集西安市清洁取暖项目的通知》(市发改发〔2020〕191号)要求,为扎实稳妥推进高新区清洁取暖各项工作,强化高新区清洁取暖项目实施效果,发挥特色项目的引领标杆作用,现开展清洁取暖示范项目(第二批)征集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征集范围
中深层地热能供热项目、污水源热泵供热项目、地源热泵供热项目、空气源热泵供热项目等。
二、项目申报要求
(一)时间要求
项目开工时间不应早于2018年1月1日,未完工项目应承诺项目竣工时间不晚于2020年11月15日。
(二)效果要求
项目应采用可再生能源供热,系统性能稳定,且供热技术适应西安地区资源、气候及经济条件。
(三)运行数据上传要求
入选成为西安市第二批清洁取暖示范的项目,须设计部署监测系统,并按要求将相关数据接入西安市清洁取暖管理平台,由管理平台对其清洁取暖效果、系统运行状态、节能效果等进行分析与展示。
三、奖补标准
中深层地热能供热等热源清洁化项目按照20元/平米进行奖励,单个项目奖励总额不超过300万元。
四、项目申报流程
1.西安高新区的申报单位填写《示范项目申请表》,并提供相应备案或审批、环评、能评、土地、规划等前期文件(可附在编制的项目申报材料里),报送高新区创新发展局,汇总后将报送市发改委。
2.市发改委对申报项目进行初步审核,并通知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提供项目资料,汇总项目资料后上报市取暖办。
3.市取暖办组织专家对初审通过的项目进行评审,对项目技术亮点、示范效应等进行综合评估,按照择优原则选取示范项目。
请各镇街、区内相关企业高度重视,按时报送拟申报的示范项目,由申报单位填写西安市清洁取暖示范项目申请表,编制项目申报材料并加盖公章,于8月13日前将上述材料及扫描件报送高新区创新发展局,逾期不候。
附件:西安市清洁取暖示范项目申请表(热源清洁化项目).docx(申报单位填写)
联系人:张溥
联系电话:89388690
西安高新区创新发展局
2020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