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财政厅发布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用于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补助)预算的通知,涉及石家庄、唐山、保定、廊坊、衡水五市共7.9亿元清洁取暖试点城市补助资金分配。
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用于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补助)预算的通知
石家庄、唐山、保定、廊坊、衡水市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0年度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第二批)预算的通知》(财资环〔2020〕42号),现下达你市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补助,具体金额见附件,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110301大气”。
请各试点城市根据实施方案,迅速将补助资金分解落实到具体项目,并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
附件下载:2020年中央财政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补助资金分配表060617351.xls
河北省财政厅
2020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