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德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长武县教育局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长武县教育局27所农村中小学校幼儿园空气源热泵取暖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长武县教育局27所农村中小学校幼儿园空气源热泵取暖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SXDZZ(2020)158号
三、采购人名称:长武县教育局
地址:长武县七五路
联系人:长武县教育局经办
电话:34202701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德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咸阳市人民西路29号金方圆广场B座20层
联系人:杨佳平
电话:15709202966
传真:029-33575132
五、采购内容和需求:长武县教育局27所农村中小学校幼儿园空气源热泵取暖项目1项
项目概况:长武县教育局27所农村中小学校幼儿园空气源热泵取暖项目(注:具体内容及参数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用途:公用
采购预算:9852607.00元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1、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具有相关内容);2、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3、出具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4、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供应商需保证资质文件的真实、合法、有效。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6.《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八、招标文件 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2020-06-15 08:00:00至2020-06-19 18: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咸阳市人民西路29号金方圆广场B座20层
3、文件售价:
每套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有意向供应商请带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购买招标文件。
九、投标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07-06 14:30:00
2、投标地点:咸阳市人民西路29号金方圆广场B座20层2028室
3、开标时间:2020-07-06 14:30:00
4、开标地点:咸阳市人民西路29号金方圆广场B座20层2028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5709202966
2、开户名称:陕西德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咸阳秦都支行
4、账 号:2604020819200038793
十一、本公开招标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原文链接:http://www.ccgp.gov.cn/cggg/dfgg/gkzb/202006/t20200614_14471225.htm